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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法律卫士——记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
作者姓名:俞雷
摘    要:2002年1月17日,家住闸北区的朱长生在《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当事人委托代理申请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委托该中心工作人员徐明朗代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但与一般的代理案件不同的是,他所签的这份申请书上第三条写着:申请人不需要付给本中心代理费。

关 键 词:劳动法律 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 劳动者 委托代理 申请人 代理费 服务中心 徐明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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