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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部分土地非农化立法问题浅议
引用本文:季学明,吴志冲.上海农村部分土地非农化立法问题浅议[J].上海农村经济,1996(8):34-36.
作者姓名:季学明  吴志冲
作者单位:上海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季学明),上海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吴志冲)
摘    要: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更是农业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巨大资产。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伴随而来的是农村部分土地的非农化。据统计,从1991~1994年,上海郊区因国家建设征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面积,占上海耕地总面积的11.6%,其中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一)部分土地资源闲置浪费严重。 据有关报刊披露,我国房地产开发中申请批准占用土地为1.8万平方公里,其中正

关 键 词:土地非农化  法律  土地管理  农村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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