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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复核要把好“五关”
作者单位:襄樊市审计局,襄樊市审计局
摘    要:《中国审计规范》规定,审计机关在审定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前,应当由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起草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代拟稿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这一规定,对于强化审计机关内部控制,严格审计执法,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审计风险必将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如何做好审计复核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当把好"五关":一是把好审计程序关。审计程序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监督活动中的法定操作规程。复核人员在复核审计程序过程中,要重点复核三个方面:(1)看步骤是否到位。从审计立项,到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收集审计证明材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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