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陕西省自2000年7月1日起在省级党政机关和直属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变了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规范了会计业务处理,有效地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的问题;同时聚集了闲散资金,并对银行帐户实行了监管,强化了会计监督,使财政监督的阵地前移;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在推动党廉政建设方面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省属二级单位至今没有实行任何形式的会计委派制,会计业务仍由单位自行管理,依然存在着单位会计人员工作独立性不强、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不力的问题,容易滋生腐败。加之省级部级部门和直属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出现个别单位将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向二级单位转移的趋势,所以在省属二级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也很必要,根据省属二级单位数量多、分布广且财务管理较弱的实际,笔者认为在省属二级单位可实行会计集中报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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