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与香港嘉利来“斗法”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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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思.北京市商务局与香港嘉利来“斗法”解析[J].中国改革,2005(3):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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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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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嘉利来案的起点,是两个较小的主体斗法:一方是香港嘉利来公司,这个主体很单纯,他们价值十来亿人民币的股权被人家剥夺了。但抢他们的是谁?这一方就不那么容易说清楚。嘉利来的总裁穆军把对手称为“一伙人”,这“一伙人”到底是谁?穆军提到了原北京市经贸委(现商务局)和北京市工商局的“个别公务员”,以及北京市二商集团参与该项目的两个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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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香港 商务 北京市工商局 人民币 经贸委 总裁 公司 公务员 剥夺 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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