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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面对出口退税90天申报期限
作者姓名:牛哲
摘    要: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为了加快出口退税办理,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出口企业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7天内,持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属文件规定范围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时必须提供),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手续进行退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生产企业一律视同内销补税,外贸企业不予退税。

关 键 词:申报期限 2004年1月1日 出口货物报关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退税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企业 外贸企业 退税申报 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 生产企业 办理 加快 出台 逾期 补税 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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