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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执行董事的授权应具体明确
作者姓名:
杨春宝
作者单位:
上海和华利盐律师事务所
摘 要:
多年前,我和两位朋友共同设立了一家公司,由于股东结构简单,我们没有设董事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公司经营得还不错,但是执行董事在未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伪造股东签名。擅自与他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公司一间子公司的10%股权转让给他人,该合同已经上海产权交易所审核并且已经交割。我们能否要求撤销这笔交易?
关 键 词:
授权
产权交易
董事会
子公司
股东
合同
经营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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