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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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犤2000犦5号)和《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川财会犤2001犦57号)的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将从今年12月份起陆续进行,于2004年年底结束。为加强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的基本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按照“统一印制,分级管理,集中换证”的要求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按财政部规定统一印制、发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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