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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福建的永佃纠纷及其解决——对宁化、永春、永泰、连城四县的考察北大核心CSSCISSCI
引用本文:张少筠慈鸿飞.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福建的永佃纠纷及其解决——对宁化、永春、永泰、连城四县的考察北大核心CSSCISSCI[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1):21-28.
作者姓名:张少筠慈鸿飞
作者单位:1.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10097;
基金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编号181200000633);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编号1243211601144)"近代福建永佃制研究"阶段成果之一
摘    要:本文首次利用福建四县的档案资料,探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福建地区的永佃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会根据情况选择民间调解、官方调处或审批、司法调解及审判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解决。同时宗族组织和士绅阶层,基层治理机构或组织,以及司法机关等社会中的各方力量,在解决纠纷的三种方式中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 键 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福建  永佃纠纷  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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