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广东、福建两省经济特区先行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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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凝.支持广东、福建两省经济特区先行一步[J].中国金融,19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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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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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决定对外实行开放政策。为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地处亚热带、靠近港澳、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中央决定对这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试办经济特区,并把其作为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尝试。中央对广东、福建两省采取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财政和外汇收入方面,实行由本省定额包干的办法,超过定额的收入归省或大部分留省支配;2.在物资、商业管理工作等方面,实行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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