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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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敏.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的探讨[J].财经界,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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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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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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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人格独立及由其产生的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的两大基石,然而有限责任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隐含着道德危险因素,天生的趋利性往往使投资人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将公司的独立人格作为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千方百计地将投资风险和意外风险由公司承担或转移至公司外部…此时,公司作为投资人操纵谋利的法律工具,其独立人格的法律特性已经丧失,其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特征也荡然无存,除了成为股东低于债权人直接追索的屏障外,再无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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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人格否认 有限责任 股东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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