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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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农业部组织开展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财政部门的支持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1997年初开始,历时两年半的时间,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辽宁、贵州两省)共清查了5.1万个乡级单位、67.9万个村和54.8万个乡村办集体企业。这次清产核资,清查了资产、界定了产权、核实了资金、完善了制度,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清产核资结果表明:20年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发展快、规模大,在农业与农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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