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提出拍卖宜林四荒地使用权的十项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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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伟立.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提出拍卖宜林四荒地使用权的十项原则[J].中国经济信息,199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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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伟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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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近期在山西吕梁拍卖宜林“四荒”地(荒山、荒沟、荒滩、荒地)使用权研讨会上,强调拍卖宜林“四荒”地使用权要注意把握好十项原则: 一、拍卖宜林“四荒”地使用权是造林绿化、治理“四荒”地的一种新的尝试,也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一种形式,但它不是唯一的形式。治理、开发“四荒”地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对改革开放以来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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