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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权益不能因进城落户而受损
作者姓名:党国英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摘    要:正近期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地方政府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根据调研情况,如果地方政府能尊重农民意愿,并用市场化的办法实现宅基地权益的交易,用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办法实现耕地的有序流转,让农民带着土地权益进城,效果会比较好。但有的地方对农民施加了压力,致使农民土地权益受损。高层明确叫停不当做法,有利于城市化健康推进。此项政

关 键 词:农民土地权益  宅基地使用权  地方政府  农民土地承包权  改革意义  城市化  收益分配权  农民宅基地  转移人口  政策主张  市场价格  实施意见  权益受损  农民意愿  农民进城  农村地区  建设用地  集体  国家  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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