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4家企业生产的264种食醋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8187-2000《酿造食醋》、SB 10337-2000《配制食醋》等相应产品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食醋产品的游离矿酸、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