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保护在先著作权的作品权属认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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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庆兵.《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保护在先著作权的作品权属认定问题[J].中华商标,2014(1):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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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庆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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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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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确立了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对防止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著作权行为进行了有效遏制。但在该条适用过程中,有关作品构成要件及损害行为的认定标准仍有分歧,其中作品的权属认定一直是审查《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在先著作权与在后申请商标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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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 在先著作权 权属认定 认定问题 作品 保护 损害行为 权利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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