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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引用本文:张广良.侵犯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9).
作者姓名:张广良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摘    要:引子:商誉包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指企业信得过的名声及对顾客的吸引力,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商品声誉,指商品的名声和荣誉及其对顾客的吸引力,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企业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的好坏,不是由企业自己所主张或宣称的,而是由社会公众,尤其是消费者所作出的一种公正的、客观的评价。从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商誉意味着竞争优势、意味着经济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誉的行为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我国反不正竞争法所明令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文从综合案件分析入手,探讨这种反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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