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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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谦,李明毅.“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J].黑龙江财会,2003(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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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谦 李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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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 [2]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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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所规范的借款费用有四类:利息、折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其中,利息和折溢价摊销构成了借款费用的主体。并且,其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均与固定资产支出相挂钩,即在计算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时,先要计算“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因此,“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就成为《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核心问题之一。然而,现行准则表述笼统,缺乏内在的逻辑性,给会计人员学习造成了障碍。本文拟在该准则的基础上简要归纳“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以方便会计人员理解和掌握该准则。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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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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