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主业职工持股须遵循国家规定并及时纳入规范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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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敏,韩士平.国有企业主业职工持股须遵循国家规定并及时纳入规范轨道[J].审计与理财,2009(11):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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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敏 韩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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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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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些年来,很多国有企业采取主业职工投资持股方式兴办辅业企业,发展至今已颇具规模,主业职工投资关联企业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职工持股企业曾为支持主业、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做出过一定贡献,但由于一度缺乏统一的制度规定,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也影响企业发展。笔者主要结合某集团公司审计实践,谈一谈对该问题的粗浅认识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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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持股企业 国有企业 主业 国家规定 轨道 国有资产安全 持股方式 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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