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员工持股利弊谈
引用本文:周志明.员工持股利弊谈[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4(10):38-39.
作者姓名:周志明
摘    要:当改制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股东超过《公司法》规定的50人最高限制时,可采取委托管理的形式规避公司法的限制,完成改制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股权委托管理.按委托性质可分为虚拟委托、实质委托;按受托人的特点可分为个人委托和法人委托管理股权。法人委托包括持股会、信托管理两种方式。具体特点如下:

关 键 词:委托管理  改制企业  股权  员工持股  股利  工商  规避  法人  信托管理  限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