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法两国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国际飞机租赁业务的模式创新--基于法税租赁模式的分析
引用本文:杨文涛.中法两国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国际飞机租赁业务的模式创新--基于法税租赁模式的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6(7):68-71.
作者姓名:杨文涛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摘    要:法资银行近年来积极同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参与国际飞机租赁业务,并实现了国际租赁结构的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国际航空金融市场的发展。2015年8月,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同法国外贸银行合作,由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在我国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 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作为转租人,通过法税租赁模式向法国外贸银行在法国设立的SPV 公司先后引进了两架波音B737-800型飞机,再租赁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这一在法税租赁模式的基础上进行融资安排和租赁结构的创新与探索,形成了以我国境内租赁公司的保税区项目公司为转租赁载体、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的境外融资创新模式,并被称作“中国税务租赁模式”。这一境外融资模式的创新,既丰富了我国现有的飞机租赁交易结构,同时促进了租赁公司和航空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展与资金成本的降低。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