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出口退税损失案谈代理企业的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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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颖怡.通过出口退税损失案谈代理企业的风险防范[J].进出口经理人,2012(10):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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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颖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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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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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6年开始,某进出口公司与某陶瓷公司签订出口代理协议,双方约定,由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陶瓷公司的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陶瓷公司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进出口公司负责安排收汇、结汇、货物运输、出口报关等事宜,并办理出口退税。某陶瓷公司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5天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双方一直合作顺利。直至2011年3月,进出口公司突然收到陶瓷公司因业务原因,暂停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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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退税 进出口公司 代理企业 陶瓷 增值税发票 出口企业 财产损失 货物出口 税务部门 货物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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