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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专题系列报道之十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主要内容
摘    要: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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