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法的市场适应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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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安.不断提高法的市场适应力[J].中国政府采购,2012(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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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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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政府采购法》顾问小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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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采购是规制公共市场的重要制度之一,《政府采购法》是规制公共市场的基本法律。《政府采购法》规定了的政府订单的授予方式和程序,使社会供应商通过平等竞争获得政府订单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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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 《政府采购法》 适应力 基本法律 平等竞争 供应商 规制 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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