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努力提高基层所依法行政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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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雪秋,郭之华.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努力提高基层所依法行政水平[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2):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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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雪秋 郭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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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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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积极探索并在基层工商所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对于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工商法制工作,促进监管职能到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笔者就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必要性、办法措施以及对实践工作的影响谈几点粗浅意见。一、实行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必要性所谓兼职法制员制度,就是工商机关依法赋予基层工商所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内部执法监督职责的制度。从目前来看,实行这项制度,其必要性主要在于:(一)实行兼职法制员制度是实现综合执法职能到位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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