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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系列漫画之(四)
摘    要: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否则,对违反规定的,责令设备停止使用,并处3000元~10000元的罚款。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驻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文件。否则,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2万元~1…

关 键 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定期检验周期  安全技术规范  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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