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两制"现象考察:浙江案例 |
| |
作者姓名: | 应宜逊 李明新 吴立箭 |
| |
作者单位: | 1. 杭州商学院金融学院,浙江杭州,310001 2.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浙江台州,317600 |
| |
摘 要: | 在城市信用社整顿中,浙江省以台州市为典型的一些地区,从实际出发,对纳入农信联社管理并更名的城信社实行区别对待。其中的优质社,不但股份制不变,而且保留原有的信贷权限与运行机制,进而呈现“两制”现象。这种做法的效果良好。既减轻了城信社“整顿”的副作用,又促进了县域金融、经济的发展。今后,在组建农村合作(或商业)银行及实行“联社一级法人制”时,仍然应当从实际出发,分别情况选择“并轨”、独立、收购、控股等方式处置“两制”。
|
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 “两制现象” 调研 |
文章编号: | 1006-1428(2003)12-0046-03 |
修稿时间: | 2003-10-18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