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中地方立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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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维华.西部大开发中地方立法的思考[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2,18(1):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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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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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谢维华(云南财贸学院 法学系,云南 昆明 6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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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部大开发,法治是保障,立法应先行。西部地区地方立法机关应当遵循法制统一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市场调节与政府适度干预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开拓创新,充分用足,用活,用好地方立法权,重点围绕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科技教育,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对外开放五个方面加速地方立法,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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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大开发 地方立法 中国 可持续发展 市场调节 基础设施建设 对外开放 经济结构调整 |
文章编号: | 1007-5585(2002)01-0088-05 |
修稿时间: | 2001年6月12日 |
Reflections on Local Legislation in the Western Develo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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