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税收,多元化经营与中国农业上市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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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珑,吴竞,刘鑫.隐性税收,多元化经营与中国农业上市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J].时代经贸,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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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珑 吴竞 刘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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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086;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2. 中航集团,江苏,南京,210012 3.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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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隐性税理论框架
scholes&wolfson(1992)提出隐性税的观点,指出企业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租税优惠来降低外显税负,在假设无市场摩擦情况下,不同的租税优惠会因为投资项目不同使得税前净利润产生差异,这个差异即隐性税负.正是因为租税有利资产的价格可能被哄抬,导致税前报酬低于租税不利资产,税前报酬降低的部分便是投资所支付的隐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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