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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利用诉讼时效逃废银行债务
引用本文:杨玉芳.谨防利用诉讼时效逃废银行债务[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8):68-69.
作者姓名:杨玉芳
摘    要:当商业银行的某一笔贷款在通过多次正常的催收无果而起诉到法院时,却被告知,这笔贷款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笔者在基层行工作,经常听到一些拖欠银行贷款的赖债户钻有关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空子,践踏信用,明目张胆地赖债逃债废债,感到既愤慨,又痛心。

关 键 词:诉讼时效  银行  债务  起诉  法院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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