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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与河南各级财政自给能力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陈颂东.分税制与河南各级财政自给能力比较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0(6):43-48.
作者姓名:陈颂东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郑州450002
基金项目:2009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分税制与河南财政自给能力研究”(B1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河南省市级财政分税制自建立以来历经两次调整,各级财政仍缺乏自给能力。在主体税种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主体税种在政府间的分配比例与财政自给能力正相关,财政职能在政府间分解多少与财政自给能力负相关。因而,增强河南财政自给能力要把主体税种和政府职能在政府间科学划分,辅以预算外资金转入预算内管理、中央下放税收立法权和取消乡级政府。

关 键 词:财政自给能力  主体税种  财政职能  税收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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