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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民营”的收效、问题及对策
引用本文:周永平.“公有民营”的收效、问题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1994(8).
作者姓名:周永平
作者单位:唐山市日用杂品总公司
摘    要: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供销社深化改革的步伐加快,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公有民营作为一种新的资产经营形式应运而生。市日杂公司按市总社布署,在日杂商场、曙光楼等6个单位推行了公有民营,一年实践证明这种新机制对搞活企业十分有效,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一、主要形式和收效一是集体所有,职工合伙租赁经营。由内部职工一人牵头,商店职工合伙租赁商店的固定资产设施,牵头人为法人代表。公司将商店原有库存商品按进价拍卖给职工,企业抽回流动资金,承包者保上缴利费。二是职工承租柜台,使用商店营业执照,销货发票,收支单独记帐,自行纳税,保上缴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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