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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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向达,韩玉,吕阳.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改革研究[J].中国国情国力,2008(8):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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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向达 韩玉 吕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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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北财经大学 2. 财政部农业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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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起了矿产资源国有国营为主、无偿使用的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始于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1998年之后,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和文件反复强调,新设煤炭矿业权一律实行有偿取得,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即使有偿取得也不规范。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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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矿产资源法》 改革 煤炭 经济社会发展 新中国成立 物质基础 无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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