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政府农业管理行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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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艳.WTO框架下政府农业管理行为研究[J].南方农村,2004(2):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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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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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广东华立学院博士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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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政府农业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看不见的手”的市场和“看得见的手”的政府共同管理调节国家的经济运行。由于农业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在国民经济产业体系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农业市场又具有明显的不完全性。市场机制对农业的调节存在着“市场失灵”,因而政府必须干预调节农业,加人啪后政府更应该干预调节农业,但是政府的职能只能是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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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框架 政府行为 农业管理行为 中国 公共资源 农业结构调整 组织结构 公共财政制度 宏观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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