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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决定免征子午线轮胎消费税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税率征收消费税。自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问题一直困扰着轮胎行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斜交轮胎生产能力的盲目扩大,产品结构调整跟不上相关工业发展的步伐等问题的出现,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加上外部政策的影响,行业经济效益大幅度下滑,直至出现了亏损。因此,行业内各企业、轮胎工业协会、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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