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分期付款买卖期限利益丧失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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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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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5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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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买受人的期限利益是分期付款买卖信用交易特性的体现。对期限利益丧失进行法律规制,必须充分衡量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精心设计科学合理的行使要件。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分期付款买卖中的买受人期限利益丧失为规制重心,通过限制期限利益丧失行使要件,有条件的承认期限利益丧失约款的效力。该规定尽管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但仍过于粗糙,有加以改进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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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期付款 消费信用 期限利益 中国 《合同法》 信用交易 买受人 |
文章编号: | 1007-9041-(2003)07-006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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