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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作者姓名:袁炜
作者单位:河北钢铁集团宣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摘    要:<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个人理解,就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税额计算过程

关 键 词:免抵退税  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  应纳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抵税额  进出口货物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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