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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业税后黑龙江省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办法
摘    要:黑龙江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免征农业税的试点省,为了确保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县乡政府分级负责的办学责任,提出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理顺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深化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措施和办法。主要内容是:

关 键 词:免征 农业税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县乡政府 黑龙江省 农村税费改革 推进 乡镇教育 农村中小学 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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