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新王牌:带租约分割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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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成刚,黄振宇.房地产销售新王牌:带租约分割产权[J].商场现代化,2005(1):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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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成刚 黄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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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刘成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黄振宇(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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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带租约分割产权式销售,面对的客户群主要是投资型的客户。具体形式是先将房屋(一般是商用房)出租,在租约里明确“租期内开发商有权进行产权变更”,此后,再将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卖给投资者,同时在销售合同里明确“此房已由开发商代租,并明确租期、租金、租户等”。租方、买方无需接洽,均由专业部门——租务管理部全程操作。租务管理部门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投资者不用付出任何额外的劳动就可以定期获得高额的租金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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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 房地产销售 投资者 租金 开发商 销售合同 管理部 约分 租期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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