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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引用本文:张晓都,李澜,马剑峰,董尔慧.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J].中华商标,2006(8):68-71.
作者姓名:张晓都  李澜  马剑峰  董尔慧
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晓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李澜,马剑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董尔慧)
摘    要: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岷江东路428号。法定代表人谭兴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天勇,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5号楼2单元12号,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中应东,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715号第四层。

关 键 词:上海市闵行区  四川  官府菜  商标侵权案  餐饮  连锁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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