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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必须明晰国资委的法律地位
作者姓名:
李曙光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摘 要:
党的“十六大”设定了这样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国资委“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统一,三结合.行使出资人职责。但经济学家设计的这样一套思路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有不小的漏洞。国资委不是一个政府部门,但国资委的组成人员又都是公务员;它也不是一个事业单位,是一个“特设机构”,但特设机构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定位。国资委目前来看是被当做一个“政府机构”,
关 键 词:
国资委
特设机构
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经济学家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行使
公务员
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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