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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公房低租金制度”以公道
作者姓名:包宗华
作者单位:中国房地产研究会
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摒弃了旧中国实行的住房商品化制度,推行了一套新的以公房为主的住房制度,即住房主要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用行政的办法分配给职工居住,收取适度的租金。何谓适度租金?建国初期的提法是商品租金。后来,随着全国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先是下降了一次,后又长期不变动,形成了与物价相比似乎很低的租金。

关 键 词:商品租金  实物分配  商品房租  保障房  中国房地产  福利分房  廉租屋  房地产管理  福利事业  无家可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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