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长春市轨道交通
摘    要:为了实施长春轻轨工程建设,1998年7月,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轻轨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5.894亿元,法人代表王诚仁。企业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和管理。

关 键 词:轨道交通建设  长春市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法人单位  轻轨建设  企业性质  经营范围  市人民政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