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我国经济金融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经过近10年的积极努力和多方争取,2013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一行三会"正式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专项方案的通知》(发改经体字[2013]2588号)文件,标志着辽宁省获得了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的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政策,成为全国继上海、天津、深圳、温州、前海、泉州等为数不多的具有国家金融创新试点政策的地区;标志着国家振兴东北政策含金量又有了实质性的重大提升,从产业振兴进入了金融振兴的历史新阶段;标志着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为核心的沈阳经济区和辽宁老工业基地,开始引领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和发展,开始承担国家重大金融改革创新的历史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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