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市开发矿泉水工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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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福志.对天津市开发矿泉水工业的思考[J].天津经济,1994(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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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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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市地矿局矿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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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矿泉水,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以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或二氧化碳为特征,来自地下深部循环的天然露头(泉眼)或人工揭路的地下水(水井)根据《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87)规定,凡是偏硅酸、锶、锂、锌、溴、碘、硒,以及游离二氧化碳、矿化度等九项指标其中之一达到规定的界限指标数值,即可称为饮用天然矿泉水。当然,作为矿泉水,其污染物、微生物和限量指标也要符合规定的数值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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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泉水开发 水工业 饮用天然矿泉水 天津市 偏硅酸 国家标准 游离二氧化碳 界限指标 矿物盐 地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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