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德国最高法院在“test”商标案中认为原告方提供的市场调研结果不足以证明使用获得显著性 德国商品检验基金会(基金会)成立于1964年,专门从事商品和服务性能及质量测评。基金会1966年开始使用“test”标识,该标识2004年因使用获得显著性被获准注册为商标(图一)。 2006年,有人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商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得到专商局支持。基金会提起诉讼,专利法院立足于一份显示43%的受访相关公众认为诉争商标指向某一特定企业市场的调研结果,推翻了专商局的撤销决定。撤销申请人遂上诉至最高法院。2013年10月,最高法院裁定认为,这份市场调研结果不足以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因为基金会自2006年5月起在实际使用的商标时已不再是注册时的原始样式。因此,诉争商标的市场认知度很可能已经进一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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