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公对公”分配模式机制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许丽君,江可申.旅游产业“公对公”分配模式机制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8(20). |
| |
作者姓名: | 许丽君 江可申 |
| |
作者单位: | 1. 宁夏大学人文学院,银川,75002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16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16 |
| |
摘 要: | 导游是旅行社的重要人力资源,导游的服务质量决定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为规范导游的服务行为,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导游回扣的"公对公"分配模式.本文分析了导游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行为和合谋行为,指出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和合谋因素,"公对公"分配模式不是一个可自动实施机制.然后为使其成为可自动实施机制,引入了导游的收益分享权,分析了"公对公"模式可实施的条件.最后,本文建立了基于收益分享的"公对公"模式实施条件和激励机制模型,分析了激励机制的特征并提出激励机制设计的启示.
|
关 键 词: | 导游 违规行为 公对公模式可实施机制 激励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