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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基金股东控制权
摘    要:基金在中国出现以来的运作实践表明,在基金股东、基金公司和基金持有人三者利益最大化的矛盾冲突中,基金持有人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基金持有人在基金公司和基金的治理结构中缺乏自身利益的代表;二是基金股东对基金公司的干预很大.部分基金公司在投资运作、基金交易中存在着严重的利益输送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三是由于基金公司高管产生与任免的决定权在股东手中,他们也难以充当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

关 键 词:股东控制权 基金持有人 基金公司 弱势地位 利益最大化 运作实践 矛盾冲突 自身利益 治理结构 主要表现 投资运作 决定权 交易 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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