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保险业目前尚不宜多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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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守云,郑原梦.特区保险业目前尚不宜多家办[J].福建金融,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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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守云 郑原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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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保险公司,厦门保险公司 特约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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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随着经济特区建设的发展,几年来,厦门人民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到1986年底,厦门保险分公司的下属机构已有同安县、思明、湖里三个支公司、83个保险业务代办处,初步形成业务网络.承保财产金额达38亿元和7亿美元,还承担了车船的巨额第三者责任风险.从1980年起保费收入每年平均以54%增长,1986年保险费收入2567万元,比50年代最高的1956年保费增加6倍多.因此,特区保险业越来越引起社会上的关注.但也有人不甚明确社会主义保险基金是以进行经济补偿为职能的专项后备基金,往往把社会主义保险业所积累的保险费当作一种利润收入,因此,提出特区特办,多家办保险,互相竞争,突破所谓人保独家垄断的局面.去年,厦门劳动局成立了劳动保险公司,不仅经营国营企业职工,合同制职工的养老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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