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企业法人承受法拍耕地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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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士尧.台湾农企业法人承受法拍耕地简介[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1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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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士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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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台湾农地政策以“农地农有、农地农用”为原则,因近年来岛内社会及经济变化,遂以“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原则作为农地政策的调整方向,并修正《农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农发条例),该条例于2000年1月26日公布施行。这次修改在放宽农地农有方面,除不再限制自然人承受耕地之外,同时亦增列农企业法人经台湾当局主管机关农委会许可后,亦可承受耕地,其相关配套法令亦一并增修,使得台湾农地移转相关规定大幅度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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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政策 台湾省 农企业法人 主管机关 承受耕地 法院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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